2020/04/22-2020/05/23 買齋戒月商品抽提貨券
《買齋戒月商品抽提貨券》
活動時間 | 2020/04/22 – 2020/05/23 |
獎項內容 |
家樂福商品提貨券10000元 |
姓名 | 地址 | 電話 |
余O憲 | 高雄市岡山區 | 0929-XXX-669 |
獎項內容 |
家樂福商品提貨券6000元 |
姓名 | 地址 | 電話 |
林O達 | 新北市深坑區 | 0922-XXX-603 |
黃O玲 | 桃園市桃園區 |
0922-XXX-907 |
獎項內容 |
家樂福商品提貨券3000元 |
姓名 | 地址 | 電話 |
黃O上 | 高雄市三民區 | 0938-XXX-117 |
陳O美姬 | 臺南市永康區 | 0627-XXX-32 |
黃O秋香 | 高雄市鳥松區 | 0919-XXX-710 |
獎項內容 |
家樂福商品提貨券1000元 |
姓名 | 地址 | 電話 |
陳O仁 | 花蓮縣吉安鄉 | 0935-XXX-676 |
邱O芳 | 新北市蘆洲區 | 0910-XXX-535 |
陳O如 | 金門縣金城鎮 | 0963-XXX-877 |
吳O榛 | 高雄市大樹區 | 0956-XXX-983 |
注意事項
● 參加本活動需為本公司會員,且於結帳時需使用家樂福好康卡/家樂福聯名卡或家樂福Debit卡方得參加本活動。(新申請之會員於辦卡2日後始可參加此活動。)
● 本活動購買指定商品單筆消費每滿499元,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單筆消費滿998元即可獲得兩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單筆最高可享10次抽獎機會。每位會員僅有一次得獎機會。
● 本活動中獎通知以中獎人於本公司登記之通訊電話聯絡,獎項抽出後1星期內會有專人與您聯絡,並說明兌獎程序。若超過抽獎日後30天無法聯絡上中獎人,即視為中獎人放棄中獎權力。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若為1,000元(含)以上,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金額超過20,000元,本國籍人士需負擔10%之中獎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獎項金額,須負擔20%之中獎稅額。中獎人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核對,本公司於確認中獎人無誤後,將以雙掛號郵件將獎項兌換卷寄送至中獎人指定住所;請注意,中獎人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 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視為參加人同意按個人資料保護法授權並同意可做為家樂福及家樂福之協力廠商等提供本活動之服務通聯資訊與本活動之得獎資料核對、領獎聯絡通知、獎品兌領…等活動目的使用,無法提供資料的參加人或中獎人視為同意放棄本活動中獎資格。
● 參加人保證所有填寫或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且內容正確,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資料倘涉及偽造、變造或有任何不實,造成其他第三人權益受損,本公司及協辦單位除得逕行取消其中獎資格外,並得依法行使相關權利與追訴不法。
● 家樂福為本活動主辦單位,就本活動保有修正、暫停、終止活動辦法之權利,如遇活動辦法修改,將於官方網站公告,不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