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sharing_10年有愛 10倍分享
活動期間
2025/11/14-11/23
消費通路
家樂福全通路
活動對象
家樂福會員及uniopen會員
活動內容
-
家樂福會員、uniopen會員於家樂福消費結帳時持家樂福APP或OPENPOINT APP或uniopen APP 刷讀會員條碼,均可享此加碼活動:
- 量販店與超市單筆消費3,000/888元,最高回饋300點 (二通路擇一參加,以第一筆達滿額門檻交易金額計算,採單筆回饋,不累計)
- 線上購物與家速配單筆消費3,000/888元,最高回饋120點 (可各參加一次,以第一筆訂單符合滿額條件且為訂單完成之狀態來計算 ,採單筆回饋,不累贈),訂單需在活動截止日前出貨,方可獲得回饋。以上回饋皆不累計。線上商城全系列商品皆不適用本活動。
- 會員單筆結帳金額滿指定金額,OPENPOINT基本點數10倍送,等同該筆交易金額點數回饋3.3%(3.3%=原報會員基本點回饋率0.33%+活動加贈點2.97%)。回饋採即時回饋給點,點數使用效期至隔年年底2026/12/31到期。
- 家樂福會員或uniopen會員於家樂福消費結帳時刷讀會員條碼,均可享此加碼活動,icash2.0/OPEN錢包/icash Pay支付不適用。
- 消費金額計算不含以下商品: 香菸及台灣菸酒公司酒類商品、金門高粱酒、藥品、一歲以下嬰兒奶粉與配方食品、虛擬點數儲值卡、享樂券、商品折價券、儲值禮物卡、儲值家樂福錢包、部分熟食區、臨時櫃、購買家樂福量販商品提貨券、政府單位垃圾袋等消費。
- 會員贈點及消費記錄由活動通路系統紀錄為準。交易後如執行退貨,系統即自動回收該筆交易贈送之點數(含消費基本點及活動加贈點)。
-
中獎發票號碼於2025/12/12前公告於愛‧Sharing活動官網。中獎者須於兌獎截止日內完成兌獎。家樂福(量販店/超市/線上購物/家速配)單筆消費不限金額(發票金額需大於1元)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累積越多,中獎機會越高) 。如您是uniopen會員,則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可進行自動兌獎事宜。獲中獎機會之購買發票、交易明細請務必妥善保存,若中大獎需檢附發票、交易明細回函;若遺失、被竊、損毀、變形致無法辨認者,恕無法領取獎項。
- 以【實體發票】(即有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提供證明者,須將實體發票正本與其他指定文件,以郵局掛號寄至活動指定地址進行驗證審核。本活動不接受翻拍、影本或其他複製方式之發票及明細辦理兌獎。
- 以【無實體發票】(即無列印紙本電子發票∕手機條碼電子發票∕非手機條碼電子發票)提供證明者,須將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須包含發票號碼及交易明細)列印成紙本(詳見下方第3點及第4點),並附上載具號碼(手機條碼∕悠遊卡卡號∕一卡通卡號等)與其他指定文件以郵局掛號寄至活動指定地址進行驗證審核。
- 「載具發票/雲端發票」登錄者,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載具查詢消費發票」,下載或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須包含發票號碼及交易明細)列印紙本寄回,作為兌獎之依據
- 使用非手機條碼之載具(如icash等)消費並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發票),電子發票請先至統一超商ibon機台會員查詢內查詢,並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須包含發票號碼及交易明細)列印紙本寄
- 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使用退貨發票者,視同無效發票,視為不具中獎資格。
- 中獎者獎項將於2026年1月2日開始安排領獎事宜。
- 凡參與本活動,即視同承認及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之相關公告辦理;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