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400活動懶人包


暢遊台南之美 抽獎活動

  • 參加本活動需為家樂福會員,並於結帳時使用家樂福好康卡/家樂福聯名卡或家樂福簽帳金融卡(即登錄會員身分結帳)於家樂福量販店/家樂福線上購物/家速配單筆消費滿800元,超市店單筆消費滿400元,方得參加本活動。
  • 本活動單筆消費金額不含家樂福錢包儲值、儲值禮物卡、家樂福量販商品提貨券、享樂券、菸類、台灣菸酒公賣局酒類商品(葡萄酒除外)、金門高粱、藥局藥品、嬰幼兒奶粉與配方食品、台北市/新北市專用垃圾袋/兩用袋、防疫專用酒精、快篩試劑、虛擬儲值(如但電話預付卡、線上遊戲點數卡、KKBOX等)、安裝運費、預購、團購商品、大宗採購、美食街、商店街之消費金額、其他中華民國法令規定不得購買之商品或家樂福指定不適用之商品/服務。
  • 每位會員僅有一次中獎資格,若有重覆中獎將自動取消其第二次中獎資格。
  • 若因退/換貨導致原購買金額減少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門檻時,則取消中獎資格。
  • 本活動之獎項(台南福爾摩沙遊艇酒店雙人房住宿券+假日午/晚餐券2張,共計2名、台南安平帆船遊艇雙人遊,共計2名、雙人遊七股潟湖&烤蚵吃到飽,共計2名、台南精選好禮,共計5名)兌換:(1)本獎項將於2024年3月22日由家樂福電腦系統直接抽出,中獎名單將於2024年3月26日公佈於家樂福官網,請自行至家樂福官網查詢中獎名單,並下載、列印及填寫中獎回函(中獎確認書) ,附上中獎者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於2024年4月3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寄回家樂福總公司 (112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136號5樓),「暢遊台南之美」 家樂福行銷部活動小組 收。逾期寄回中獎回函(中獎確認書)、未依規定填寫、回函資料不齊全等,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家樂福不再進行遞補。(2)本獎項兌換時應配合並須遵守本活動配合旅行社、飯店業者、旅遊業者之相關規定,中獎資格不得轉讓及折換其他商品或現金。若有相關問題中獎人應逕向該旅行社、飯店業者及旅遊業者直接詢問。中獎者同意家樂福對所有領取或使用行程之後果概無須負責。(3)本獎品詳細內容、顏色與規格均以實物為準,中獎人同意家樂福對於領取或使用本獎品之後果不負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惟不得要求轉售、兌回、折換其他商品或折現等。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本獎品無法提供,家樂福有權變更贈獎商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
  • 本活動可能須由宅配、快遞、郵局、貨運業者為獎品之運送,中獎者同意並授權家樂福為完成獎品配送之需求及目的,將中獎人所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等)提供予宅配、快遞、郵局、貨運業者。
  • 獎品一旦寄出後,若有遺失、遭冒領或偷竊等喪失佔有之情形,家樂福恕不負責補發獎品,中獎人同意家樂福對所有獎品領取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 依中華民國稅法等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者,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本國籍人士須繳納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均須依法扣繳20%稅金,始可領獎。並由家樂福代收中獎稅款及於年度統一開立扣繳憑單。中獎人兌獎時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核對,方可領獎。中獎人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中獎人不願意配合上開事宜,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權益,且不得異議。中獎人若為未成年人,除中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中獎者自動放棄中獎資格與權利。
  • 為維護您的中獎權益,請確定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如有不實,或因為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中獎資格。如因而損害主辦單位或第三方權益,當事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參加者違法或不當之行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消費者於參與本活動兌獎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規則及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家樂福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家樂福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參加本抽獎活動所提供之會員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姓名、身份證統一編號、連絡電話號碼、連絡地址、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視為參加人同意按個人資料保護法授權並同意做為家樂福於本活動之執行,蒐集、處理並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使用目的包含本活動之參加資格審核、中獎資料核對、中獎獎品兌領、所得稅扣繳事宜……等目的使用。
  • 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及詳細內容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家樂福保有修改、暫停、終止活動辦法及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將修改訊息於官方活動網頁公佈,恕不另行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尋人啓事活動-姓名裡有「臺」或「台」或「南」同字者

  •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家樂福」)會員於西元(下同)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2日期間,結帳使用家樂福好康卡/玉山家樂福聯名卡或玉山家樂福簽帳金融卡(即登錄會員身分結帳)於家樂福量販店、超市店及線上通路(線上購物或家速配)單筆消費不限金額,就有機會獲得家樂福紅利點數400萬點(價值新台幣13,333元),共計10名。每位會員僅有一次中獎資格,若有重覆中獎將自動取消其第二次中獎資格。
  • 本獎項將於2024年3月22日由家樂福電腦系統直接抽出,中獎名單將於2024年3月27日公佈於家樂福官網,請自行至家樂福官網查詢中獎名單,並下載、列印及填寫中獎回函(中獎確認書),附上中獎者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於2024年4月3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寄回家樂福總公司 (112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136號5樓),「尋人啟事看過來!」 家樂福行銷部活動小組 收。主辦單位於收到全數中獎者之中獎回函確認無誤後,最晚將於2024年4月12日前將紅利點數匯入中獎者之會員帳號。中獎者如逾期寄回中獎回函(中獎確認書)、未依規定填寫、回函資料填寫不齊全等,導致無法兌獎者,均視為中獎者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與權利,家樂福不再進行遞補,亦不再另行通知。
  • 本活動參加者如於嗣後退換貨或其他個人因素導致未達本活動參加抽獎資格,主辦單位家樂福有權將其從抽獎名單或中獎名單中移除,不另行通知,並視為本活動參加者自願放棄抽獎及中獎資格與權利。
  • 本獎項均限中獎者本人兌領,不得要求轉交、轉售他人、折換其他商品或現金。中獎者如嗣後自行註銷家樂福會員或為其他導致紅利點數無法匯入會員帳號之行為,視同自動放棄獎項,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補發。
  • 家樂福紅利點數可於家樂福賣場消費折抵使用,惟點數無法使用兌換菸類、台灣菸酒公賣局酒類商品(葡萄酒除外)、金門高粱、藥局藥品、一歲以下嬰兒奶粉與配方食品等法律規定不得折扣、優惠或特價之商品;亦不得以點數兌換家樂福指定之特定商品或遞延性商品(如儲值禮物卡、購買商品提貨券等)。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另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含)以上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扣繳10%稅金。中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並由家樂福代收中獎稅款及於年度統一開立扣繳憑單。中獎人兌獎時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核對,方可領獎。中獎人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中獎人不願意配合上開事宜,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權益,且不得異議。中獎人若為未成年人,除中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中獎者自動放棄中獎資格與權利。
  • 本活動僅限自然人參加,法人、公司或機構團體不得參加,但若中獎人為外國自然人,需檢附居留證、護照等相關資料,若因資料不備或拒不提供致無法辦理過戶,視為中獎者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與權利。
  • 所有中獎資格,須經家樂福查驗合格,方為有效。中獎者必須憑身分證影本由家樂福核對身分無誤後領取獎項,並由家樂福留存該身分證影本存檔備查。如中獎者之身分與於網路登錄之資料不符,家樂福得逕行取消其中獎資格與權利,以保障所有參加者之權利。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且內容正確,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個人資料倘涉及偽造、變造或有任何不實,造成其他第三人權益受損,家樂福除得逕行取消其中獎資格外,並得依法行使相關權利與追訴不法。
  • 參加本抽獎活動所提供之會員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姓名、身份證統一編號、連絡電話號碼、連絡地址、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視為參加人同意按個人資料保護法授權並同意做為家樂福於本活動之執行,蒐集、處理並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使用目的包含本活動之參加資格審核、中獎資料核對、中獎獎品兌領、所得稅扣繳事宜……等目的使用。
  • 家樂福為本活動主辦單位,就本活動保有修正、暫停、終止活動辦法及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得以官方網站活動公告後調整修改活動辦法,不另行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